為做好2021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申報及評審工作,網絡信息中心面向全校二級單位征集信息化項目,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范圍
申報的項目類型為信息化建設項目,主要包括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、信息化軟件系統(tǒng)建設和信息化相關的硬件設備建設項目(不支持網站建設、服務類項目,也不支持在項目中購置臺式電腦、筆記本電腦及平板電腦等設備)。
二、申報原則
各申報單位應依據本單位信息化建設規(guī)劃,以通過信息化促進學校教學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務等工作為宗旨,立足業(yè)務及服務工作發(fā)掘信息化需求。立項要緊密結合實際工作進行,充分考慮實用性、可操作性和創(chuàng)新性,申報單位應具備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。
三、申報要求
1.由各單位統(tǒng)一組織申報。每個單位申報項目數(shù)原則上為1個。
2.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資金支持的,不再予以支持。
3.各單位應成立申報工作小組,具體負責調研、論證、編制工作,分管信息化的領導為計劃申報的負責人。申報材料要求內容詳實、數(shù)據可靠。
4.填寫《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》(見附件1),于2020年5月19日17:00前將《申報書》通過教育行政網絡辦公系統(tǒng)“信息資料報送”版塊報公共群組中的信息化項目組所有成員,標題為“****單位2021年信息化項目申報書”。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。
5.網絡信息中心將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初審,對初審通過的項目將組織專家進行項目論證和評審,通過初審的申報單位將依據項目申報書進行答辯,須準備答辯PPT以及該項目的詳細技術參數(shù)說明(信息化基礎設施、硬件類項目)或者需求規(guī)格說明(信息化軟件項目)(見附件2),并提供不少于3家供貨商對申報項目的詢價單。評審具體時間安排將后續(xù)通知。
聯(lián) 系 人:徐老師
聯(lián)系電話:85310556
附件:1.項目技術參數(shù)或者需求規(guī)格說明書模板.docx
2.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.docx
網絡信息中心
2020年4月13日